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办
公开服务承诺书
一、 主要职能
参与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发展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,参与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;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开发计划;负责全县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和考核;负责组织开展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;负责县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;负责国家投资方向、政策、重点领域、行业投资动态等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发布工作;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发布推介工作;根据国内外资本流动的方向和规律、国家产业政策,结合全县实际,研究提出项目开发的重点、方向等指导意见。
二、 服务内容
开发包装项目,做大项目经济,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。谋划重大项目开发,扎实推进市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,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。
三、 服务对象
投资客商、社会经济组织以及项目单位和个人。
四、 服务承诺
1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贯彻县委、县政府的决定,做到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,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不扯皮、不推诿。
2、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。严守政治纪律、经济纪律、工作纪律,不以权谋私、不徇私舞弊,杜绝滥用职权。
3、强化优质服务。牢记党的根本宗旨,端正执政理念,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,不断改进服务方式,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。认真接待咨询、来访、办事的首位工作人员,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。
4、正确履行项目管理职能,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、协调工作。
5、深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外的政务信息都如实公开。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,提供方便、快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